关于举办第三届上海市工程管理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程磊1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17


  1. 指导思想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了促进高校工程类及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学生解决工程管理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海市振动工程学会网站特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工程管理创新大赛。

本次大赛以工程类行业的实际需求为宗旨,要求参赛者将工程领域和管理领域的技能相结合,取得明显的工程应用效果,体现一定的工程管理能力。

  1.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振动工程学会网站

指导单位: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1. 参赛对象

参赛主要对象为上海各高校在校工程管理本科生和研究生,MEM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其他各类工科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

参赛的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多于5人,每组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1. 参赛内容

参赛作品有两个大类可选。

第一类(实践类)

主题:工程管理实践创新

形式:实践报告、成果展示

内容:提出新的工程管理技术和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创新;已有项目的工程管理改进创新;应用已有的技术和方法解决新兴行业的项目管理创新


第二类(学术类)

主题:工程管理方法创新

形式:研究论文

内容:工程管理技术和方法的改进研究;

  1. 大赛流程

1.宣传发动2019620日—2019830日)

各高校按组委会统一部署的要求,制定本校活动方案,并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师生参与。组委会将与各高校联系人进行沟通联系,解答问题。

2.高校参赛预报名201991日—2019920日)

各高校提交预参赛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进行汇总,方便进行后期的筹备。

3. 高校推荐上报作品阶段2019920日到1030日)

各高校组织申报项目,于1020日前将作品电子稿发送到邮箱MEM_USST@163.com

4.作品评审阶段 (20191030日—1110日)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5.颁奖201911月中下旬)

对获奖学生与指导教师进行现场发证与颁奖。

  1. 其他

 1.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一旦发现参赛者存在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侵权法律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参赛者承担。已确认获奖的产品存在侵权行为时,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杯和证书。

 2.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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