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学校校友工作者、校友工作热心人士不断进取,努力工作,更好地为校友、母校和社会服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校友力量、弘扬校友文化,推动我校校友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9年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职能部处)校友工作负责人、校友联络员;关心支持学校校友工作的专业教师、退休干部等非专职校友工作者。
二、评选标准
1.服务母校,服务校友,助力各级校友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组织、联络、宣传校友,为校友办实事,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3.热心校友工作,及时与校友会沟通信息,完成校友相关工作任务。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请申请人根据评选标准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自荐)表》,并于11月29日前报校友工作联络处,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刘湛恩故居2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lumni@usst.edu.cn。
由校友工作联络处组织召开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将在上海理工大学校友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
四、表彰办法
(一)在校友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名单并宣传先进事迹;
(二)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授予“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上海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自荐)表.doc
校友工作联络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