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一教智慧教室进行直播(录播)教学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20-02-24   浏览次数: 45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本科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32日学校将正式开始本科线上教学活动。线上教学开始后,原则上教务处对教务系统课表中已安排的授课地点不做调整,学生返校后任课教师可在同一地点实施线下教学。

此外,实施线上教学期间,信息办为一教智慧教学楼(以下简称“一教”)所有教室开通了直播(录播)功能。参照各教学单位提交的《2020年春季学期授课方式统计表》信息及一教直播(录播)功能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拟在一教进行直播(录播)教学教师,作温馨提示如下:

1.计划使用一教智慧教室进行直播(或直播+录播结合)教学教师

1)请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已在《2020年春季学期授课方式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中填报登记了“一教智慧教学平台”方式,如未登记,请最晚于226日中午前联系所在学院教务办老师进行统计表中相关信息的修订。

2)已在“统计表”中登记的教师,上课时间可直接在教务系统中安排的一教教室进行直播(录播)教学,其中直播教学需课前将直播链接地址(由信息办在一教智慧教室使用技术支持群内提前公布)以课程平台公告等形式通知学生观看,录播教学无特别要求。敬请注意:未在“统计表”中登记 “一教智慧教学平台” 直播(录播)方式的课程,即使教务系统中上课地点显示为一教,也无法进行直播操作。

3)在“统计表”中登记为合班教学的部分课程,教学团队至少有一名任课教师授课地点已调整为一教教室,团队成员可按照同一地点进行直播教学。

4)直播教学结束1天后,任课教师可登陆个人门户,进上海理工大学智慧教室云直录播系统教学平台进行观看与下载,并将课程的点播地址在超星等平台上发布,供学生课后点播学习(由于网络资源紧张,信息办会在一教智慧教室使用技术支持群按序逐批公布点播地址表。建议老师把下载的录播课件,推送超星等平台供学生及时点播)。具体观看和下载方式可在一教智慧教室使用技术支持群咨询信息办老师。

2.计划临时使用一教智慧教室教学的教

请至少提前2天登陆教务系统进行教学场地预约(只能预约7天以内教室信息),在场地借用原因中选择“课程录播”,并写明具体课程名称。线上教学期间,以下三种情况申请将不被通过:(1)课程录播之外的其他教学场地预约申请;(2)未按要求备注录播课程名称的申请;(3)当天预约的录播场地申请。

其他有关一教直播(录播)教室的未尽事宜,预约教室方面问题由教务处负责处理,直播(录播)环节的相关技术支持方面由信息办负责处理

 

教务处、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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