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17

 各学院(部):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二、启明星(B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企业应在20171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三、启明星(C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3.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企业应在20171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 ,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B类和C类: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A类: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可申报4项。我校校内实行学院限额申报,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3项。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227日之前将学院遴选后的申请书一式6份(A4双面打印)、汇总表以及学院组织遴选情况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专家名单等信息,需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校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usstkjc@126.com 。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后,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系统注册,网上申报。

C类:请申请人自行与企业联系,按照市科委和企业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stcsm.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四、评审方式

 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附件:

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启明星A类)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申请书(V1.0版).doc



  联系人:黄华杰、王怡心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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