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公共实验中心第三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窦元军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图文信息党委反映窦元军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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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图文信息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窦元军同志情况简表
姓名 | 性别 | 申请 入党时间 | 列为 积极分子时间 | 参加院级党校 培训时间 |
窦元军 | 男 | 2014.12.23 | 2016.11.12 | 201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