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经学院教学指导与质量考评委员研究决定,制定2019年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从事本科一线教学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教学效果优秀,本学年学生评教成绩位列学院参评课程前40%;
2、本学年讲授本科课程(不含实践类课程)学分不低于6学分;
3、本学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发生。
三、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教学比赛、实践案例编写以及在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老师优先推荐。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与质量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