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教委教师资格证受理中心召开的教师资格认定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和申报教师依照时间节点,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 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教师、辅导员”,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已获得三门课合格成绩(在有效期之内的即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及以后)或具备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
2、 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岗位为“管理、实验、其他专技”等名称的,如具备申报学科相关教学任务书的方可申请。
3、 师资博士后可以申报,需提供申报学科相关教学任务书。
4、 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可以申请。
5、 已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但尚未办理报到手续的,也可先在申报汇总表里登记,身份填写拟聘人员。但10月24日上交纸质材料时,公积金所属单位是“上海理工大学”的可以继续申请,如公积金不能在上述日期转入的,则不能申请。
6、 派遣人员和外国国籍人员不能申请。
二、填报要求:
1、申报学科请严格按附件三填写,并与所属学院及教学任务书上讲授课程一致或属于同一范畴。
2、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提交汇总表,申请学科统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案设计和试讲内容也必须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一致。
三、网上登录要求:
1、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1日至1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www.shanghai.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一网通办”--“部门入口”--“市教委”--“教师资格证”,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9月10日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其中9月5日下班之前,如发现无法网填请及时联系人事处55272052,期间可增加人员。9月6日起则不能增加人员。
2、正式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后,即可下载打印:(1)带有条形码和个人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2)带有条形码、个人信息、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上的要求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3、特别提示:
(1)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能再修改,因此在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网上报名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或和本人提供证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2)打印《教师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必须是已经按时拍照且照片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功上传系统的申请人才能正常打印,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张无效。
(3)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网上申请。从未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须先注册,在通过实名认证后,才能进行网上申请(港澳台人员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进行注册)。
四、 拍照要求:
1、 拍照时不要穿白色衣服,女士不要穿低领衣服。
2、 拍照时必须带身份证。
3、 拍照后请申请人保留拍照回执,便于日后查询
4、 网上登录后请仔细核对网上申请表上显示的照片信息(名字和身份证号)
5、 拍照时间地址为:
A)2019年8月27日至8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在延安西路900号一楼会议室。此期间拍摄的照片将于2019年9月3日传入系统。相关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3日以后上网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B)9月9日至9月17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至16:00在欧阳路502号二号楼二楼。此期间拍摄的照片将于9月24日传入系统。相关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24日以后上网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C)最近两年内已经拍照,但申请未成功的申请人,可不再重复拍照。
特别提示:其他时段都无拍照。拍照的地方无停车位,请不要驾车前往。因拍照地点受理业务种类繁多,去拍照时要对门卫或工作人员说明是“来拍照的”。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止(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的体检表下方预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必须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预约体检并打印体检表,逾期后果自负。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体检表
2、体检是无需空腹前往,但请注意饮食清淡。体检前日需休息好。
3、如果体检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复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复检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表不得擅自带离医院。
4、体检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在系统内指定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其他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5、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已怀孕的,需提交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疑似怀孕的,可在医院当场验孕,凭验孕证明可免检胸片;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6、高血压的复查仅限体检当天,隔天无效。
7、如发现体检中有冒名替检者,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8、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递交教师资格证受理中心,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以上网查询,请保留体检发票。
六、上传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并将签名的承诺书作为申请材料递交。
2、《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网上报名时系统将自动进行个人信息核验,核验结果系统给予相应提示。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可不予提供纸质材料,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员在线打印相关页面后递交纸质材料;核验未通过的,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必须体现开具日期,高校保卫处开具无效。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相关人员请并带好证件原件、复印件交来人事处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截止日期2019年9月23日之前。人事处核实后快递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再寄回高校人事处;高校人事处将函件发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经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由其将函件返回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3)装订要求为A4纸。
3、《身份证》: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自行上传身份证电子版证件(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员审核原件后,后台在线打印电子版证件后递交纸质材料。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并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电子版证件,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员审核原件后,后台在线打印电子版证件后递交纸质材料。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二级乙等以上,网上报名时系统将自动进行证书信息核验,核验结果系统将给予相应提示。同时,申请人自行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员审核原件后,后台在线打印电子版证书后递交纸质材料。
(2)副教授、教授和博士可免此项。
备注: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3)普通话证书遗失且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开具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5、学历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均须上传毕业证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毕业证书遗失的,上传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电子版证书。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员审核原件后,后台在线打印电子版证书后递交纸质材料。同时,系统将对所有学历自动进行学信网在线学历核验,核验结果系统将给予相应提示。未通过在线学历核验的,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特别提示: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时间较长。请即日起先上学信网在线学历核验一下为好。
(1)本科、硕士仅需上传毕业证书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需要上传学位证书。
(2)博士需要上传学位和学历两份材料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如果只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则上传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电子版证书。在博士学位公示期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需正式获得博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3)2000年之前(含2000年)的所有博士学位及所有的军队院校博士学位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A4纸)。
(4)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复印件(A4纸);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无法进行学信网在线核验,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A4纸)。
(6)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无法进行学信网在线核验,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A4纸)。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7)无法通过学信网在线核验,且未完成学历认证报告的人员(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申请。
七、其他要求:
1、申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2、 去年已经拍过照片但因其他原因未能申请到资格证的,今年可以不用拍照,其他程序都要执行。
3、 非博士学位的其他副高级人员及以上人员需考三门课、普通话和教学能力测试。
4、 需做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需在10月24日前拿到认证报告。
5、 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在本市的受理地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电话6482919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市认证机构(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楼,电话32511311)
6、 为了尽早发现问题,个人提交的申报纸质材料请于9月
11日期至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由申请人上交人事处208室。
7、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二:《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8、请各学院人事干事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与7月2日下班前部门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电子稿交人事处师资办,逾期则作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申报。如个别遗漏或增加的,需提交书面汇总表交人事处。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55272052 办公地点:格致堂208室,邮箱:rsc1@usst.edu.cn
特别提示:申请教师资格证所有环节、所需资料都必须属实。一经发现造假等行为将进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附件一:2019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二: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xls
附件三:高校申报学科目录.xlsx
附件四:教学任务书样张.jpg
附件五:教学任务书(模板0907版).docx
附件六: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docx
人 事 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