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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5    浏览次数: 10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51号)要求,现将学校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单位为20171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参评流动站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评估工作安排及时间

(一)在站博士后个人数据采集、自查及填报

中国博士后网上填写:在站博士后(名单另行通知)凭办理进站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 博士后进出站 → 个人情况 → 在站期间成果”栏目,如实全面补充填写相关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229

(二)各流动站数据整理、填报

131日至331日各流动站负责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 2020年博士后评估入口 → 参评设站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各流动站账户及密码另行通知。网址: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

231日至331日各流动站组织5位以上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 2020年博士后评估入口 → 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注册及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网址:

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PingGu/Manage/Login.aspx。“

(三)学校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评述、上报

学校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开展自我综合评价,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价表并报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本次评估数据主要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为保证评估数据的完成性,各博士后流动站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严格按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数据,并督促流动站在站博士后认真填写个人数据以及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调查问卷。

2.请各相关人员作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各类数据无涉密内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及博士后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人事处李老师,联系电话:13917818727

上海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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