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与丹麦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启动2020/2021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丹麦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5或10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12个月
3、选派人数:不限,但最终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学校推荐,向丹麦大学提名。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丹麦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会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助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时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应超过45岁(197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应超过35岁(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丹麦院校或导师正式邀请信;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一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丹麦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PETS5成绩: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18分(含)以上,口试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丹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须在丹方奖学金机构下载并完成英语水平证明表格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丹方部分高校对申请人有额外英语水平要求,请在申请前联系目标院校确认对方语言水平成绩要求,并将相关语言水平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三、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1 | 2019年12月20日-24日 | 申请准备 | 有意向申请人按项目要求与丹麦大学联系,确认可接收后向学院外事老师报名,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国际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申请人名单。 |
2 | 2019年12月25日-29日 | 报名 | 候选人经学院和国际交流处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派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
3 | 2020年1月 | 材料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丹方。 |
4 | 2020年6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丹方将奖学金评审结果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被录取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5 | 2020年9月 | 派出 | 抵达丹麦10日内须凭《国际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丹麦使馆教育组办理报到手续。 |
附件:
附件一:2020-2021年度与丹麦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1.pdf
附件二:关于准备2020-2021年度与丹麦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pdf
附件三:2020-2021年度与丹麦互换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四:2020-2021年度与丹麦互换奖学金英语水平证明表格.pdf
上海理工大学
国际交流处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