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体育部  
 
   首页  群体工作  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

 

        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机构:
       历年来学校的体育工作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历届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主任由校长担任,分管体育的副校长担任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副主任。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成员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目前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要成员如下:
主任:许晓鸣      副主任:陈敬良 白苏娣
    秘书长:倪伟
委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校对课外体育活动非常重视,井提倡“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要求,并形成制度,吸引了广大同学参加,丰富了学生课余生活,促进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一)早操
        按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学校规定学生每周早操不得少于3次。为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考勤,采用投卡方式,学生每出一次早操由学生本人投一张卡。教师按规定轮流值班,任课教师每天登记考勤,全面掌握学生早操出勤情况。早操内容以健身长跑为主,辅以球类及健美操、武术、体操等项目。早操活动的开展既锻炼了学生的身体,又养成了良好习惯,对稳定教学秩序也起了积极作用。   
展既锻炼了学生的身体,又养成了良好习惯,对稳定教学秩序也起了积极作用。   
 
(二)课外活动  
        1979年10月,国家教育部与体育运动委员会向全国颁布《高等学校体育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暂行规定(试行草案)》。规定对学校体育课程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组织形式提出了具体规格和要求。
1982年8月27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颁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全面实施。
学校要求学生每周参加2次课外体育活动。学生课余时间除参加自己爱好的活动或比赛之外,还必须参加一次有考勤的课外活动。体育教学部每天下午和晚上开放室内体育馆,健身房及网球场,供学生参加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活动,由教师值班,进行辅导和考勤。这样既保证了考勤,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又充分利用了有限的室内场地,使课外活动呈现一片生气勃勃的景象。

(三)体锻达标
        学校推行和实施了1973年《上海市体育锻炼标准》和1975年、1985年国家体委颁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是学校执行标准统计表。

(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实施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实施办法(教体艺[2002)12号文件的要求,从2003年新学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一项规定。在教学中,要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纳入教学内容中,并与素质考核内容相结合,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教师要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内容的考核结果上报体育教学部。

学校制定了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实施办法,上理工〈2004〉7号文。体育教学部制定了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细则。拨出专款购买测试仪器并建立测试专用房。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200093   电话:55270975
版权所有 © 2010   上海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   技术支持: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办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