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新生专项资助、学费减免、冬令补助等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9   浏览次数: 4743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本学期的相关资助项目予以“一揽子”计划下达。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额度

(一)新生专项资助:

 1.新生助学金:

2019级本科新生中通过本学年困难生认定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和标准给予资助,本学期将按5个月,一次性发放。

1困难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按照每月120元标准给予资助本学期每人600

2对于通过困难生认定的其他学生,按照每月60元标准给予资助本学期每人300

2.新生商业保险补贴:

1)已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2019级新生,且已交费参加大学生商业医疗保险。

2)每人一次性补贴400元

(二)学费减免,每人1000-5000元,按实减免。(发放办法见附件2)

(三)冬令补助,每人300-800元,按实补助。(实施办法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1.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本学年困难生认定。

    2.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具有自立自强和自我解困意识

    5.学费减免应用于交学费,不应做他用,同时优先考虑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所有项目经新系统申请(http://new2017.usst.edu.cn/)。

   2.初审: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

   3.院系审核:学院可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和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各项目网上申请截至11月11日,各学院审核上报材料截至11月11日。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1、各项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所有纸质材料须盖章报送

  五、其他事项和说明

  1. 学院评审时,充分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各方面表现情况。

  2. 本次各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00元,累计其他本学年已受助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1000元。已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3. 新生专项资助由学校发放,学费减免、冬令补助由学院发放。

  4. 学生获得资助款须用于解决生活困难,严禁用于请客、购买奢侈品等非必需性消费,严重者取消受资助的资格。

     附件1:各项汇总表.xls附件2: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稿).doc附件3:学生冬令补助发放办法(修订稿).doc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