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本学期的相关资助项目予以“一揽子”计划下达。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额度
(一)新生专项资助:
1.新生助学金:
2019级本科新生中通过本学年困难生认定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和标准给予资助,本学期将按5个月,一次性发放。
(1)困难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按照每月120元标准给予资助,本学期每人600元。
(2)对于通过困难生认定的其他学生,按照每月60元标准给予资助,本学期每人300元。
2.新生商业保险补贴:
(1)已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2019级新生,且已交费参加大学生商业医疗保险。
(2)每人一次性补贴400元
(二)学费减免,每人1000-5000元,按实减免。(发放办法见附件2)
(三)冬令补助,每人300-800元,按实补助。(实施办法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1.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本学年困难生认定。
2.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具有自立自强和自我解困意识
5.学费减免应用于交学费,不应做他用,同时优先考虑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所有项目经新系统申请(http://new2017.usst.edu.cn/)。
2.初审: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
3.院系审核:学院可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和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各项目网上申请截至11月11日,各学院审核上报材料截至11月11日。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1、各项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所有纸质材料须盖章报送
五、其他事项和说明
学院评审时,充分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各方面表现情况。
本次各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00元,累计其他本学年已受助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1000元。已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新生专项资助由学校发放,学费减免、冬令补助由学院发放。
学生获得资助款须用于解决生活困难,严禁用于请客、购买奢侈品等非必需性消费,严重者取消受资助的资格。
附件1:各项汇总表.xls附件2: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稿).doc附件3:学生冬令补助发放办法(修订稿).doc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