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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第七期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6 浏览次数: 2053

各学院及在读博士生:

     为激发博士生科技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原则

按《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激励计划实施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执行。本次申报范围为2017年秋季入学全日制非定博士研究生。入选激励计划的博士生原则上学习年限为四年。

二、日程安排

(一) 2019826日-201996

1、申请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申请书》(附件二),简称为《申请书》,准备相应支撑材料1份。

支持材料:与《申请书》中“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一栏中对应论文、专利和其他成果的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被录用的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请按《申请书》中填写的顺序装订。

 2、申请者根据所在学院的规定时限,将申请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申请书各1份,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支撑材料1份)提交至相应的学院。所在学科为共享学科的博士生需提交申请材料至相应主体学院。

(二) 201996日-2019912

学院对申请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及排序,并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纸质、电子材料及学院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

2019916日-20199月底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 资助期限自201991日起至博士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止(资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附件一: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激励计划实施办法 .doc

附件二: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三:2019年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生激励计划汇总表.xls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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