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个别用户从我校购买的数据库超量下载,致使数据库商停止我校IP对数据库的访问权。为维护我校的声誉,规范网络文献数据库的使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现对全文网络数据库的使用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1.不得使用任何软件、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等操作(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以超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禁止从数据库中整本下载期刊原文,每个校园网帐户一次性连续下载同一网络数据库的全文数量不得超过30篇; 3.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被校外IP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领导,违规当事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并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取消违规IP的校园网帐户,并且在半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帐户; (4)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图书馆 2005.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