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平,男,1963年2月生,江苏徐州人,汉族,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83年7月毕业于南京工学院动力系工业热工专业,获学士学位;1989年9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矿山机械工程系,获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学院热能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
1983年7月至2001年6月在中国矿业大学任教,历任矿山机械系团总支书记、热工教研室副主任、动力系党支部书记。2001年6月起在上海理工大学工作,历任上海理工大学制冷研究所所长、动力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其间2009年9月至12月在上海市委党校第3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主要从事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百余篇,SCI与EI收录论文15篇。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能源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江苏省煤炭工业'七五'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曾获 “上海市教卫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水合物利用技术,能源有效利用技术,蓄能技术。
分管纪委、监察、巡察工作;分管职能部门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巡察办挂靠)、联系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