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建设 |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一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委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体责任,印发《上海理工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两级责任制”和“三级责任主体”。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学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校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组织班子进行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能如期完成。学校制定了《上海理工大学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海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程序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思政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学校提出的建设和需整改的问题,印发了《上海理工大学落实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督查整改工作任务表》,明确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间等。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市宣讲团成员郭庆松来校作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2、从严治党,落实三大主体责任。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切实把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反腐倡廉精神和要求。高度重视校内巡察工作,建立学校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工作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做到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制定巡察工作手册和巡察学习手册指导巡察工作的开展,召开研究巡察工作会议共计34次,开展专题指导和巡察组工作交流会议共计15次。2019年成立三个校内巡察组分别进驻三个学院集中巡察,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梳理问题共计49个,目前正处于巡察反馈和整改阶段。
3、畅通师生诉求渠道,主动服务群众。
一是领导班子以实事工程为抓手,执政为民,服务师生。学校不断突破办学资源的瓶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由校领导亲自挂帅,每年推出一批实事工程,落实责任部门,拟定预期效果,制定完成时限,调研、认证,形成了以实事工程为载体的和谐校园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关注师生民意,校情互动交流及时通畅。有效利用领导接待日、领导信箱、信访接待等渠道,听取师生诉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定期召开党务工作例会、行政工作例会、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离退休教师等校情通报会,畅通“青年之声”青年维权平台和学生会“权益君”的反馈渠道,让师生明悉学校发展决策,使学校工作更加契合基层和民意。
三是兴调研之风,主动倾听基层意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各分管校领导开展部门和学院基层走访调研,基本形成了重要工作“事前充分协商、事中充分沟通,事后及时反馈”的调研工作机制。
4、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选好用好干部。坚持以事论人、以事择人、依岗选人,鼓励担当有为,提拔了一批在学校重点工作推进中涌现出来的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教师及干部,2019年度提拔任用干部19人,平级交流任职19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党政机构中层干部届满调整工作,将学校机构改革和干部轮岗交流、选拔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做到过程规范有序,程序严实合缝。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必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出入境报备、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管理和因私出入境审批、到龄免职退休等制度,规范干部社团(企业)兼职管理。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方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对15人进行了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对21名拟提任干部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漏报或瞒报的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处理。审批了16名中层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的情况。同时,不断加强干部任期审计,完成了 8位中层正职的经济责任审计,还有7位中层正职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正在进行中。
■ 相关材料:
学校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
•上海理工大学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理工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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