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指标
内部治理

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重要文件精神,围绕《上海理工大学章程》,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顶层架构,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自我管理,对接国家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激发办学活力。

1、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学校依法治校制度体系,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修订完善以《上海理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清理规章制度、涉及校级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文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管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018年学校被评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和“上海市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高校”,2019年学校接受了“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2、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以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为重点,根据学校《章程》,进一步理顺党委领导与学校行政的关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与有效监督的关系等;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组织结构,明确内部组织职责,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办学活动依法开展。学校推行目标导向绩效考核机制,每学年与二级部门签订办学绩效目标责任书,把对二级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指标化、精确化,并以二级管理部门发展中的重点作为考核对象,采用自设特色指标来体现分类管理。学校通过制度建设和流程改造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优化机关管理服务人员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机关服务质量。

3、加强教授治学,完善民主决策体系。学校逐步转变行政职能,明确分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增强教授在学术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与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广大教职工依法享有的民主参与权与监督权。学校为有效解决各类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劳动争议复查处理小组,邀请律师担任顾问。同时,学校还制定了《上海理工大学劳动争议复查处理工作条例》,使劳动争议复查处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处理学生申诉事务,确保评优、评奖、勤工助学工作依法、公平的进行,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处理做到有法可依。

4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内外部审计监督能级。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审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宜,推动落实新时代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成立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审计委员会,统筹推进审计工作。完成10个职能部门和3个学院正职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大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审计全过程监督和全过程投资控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审价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4个学院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的工作,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校办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通过内部审计积极推动完善内部治理,规范日常经济活动,降低学校管理风险。以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核心,推进审计结果的运用,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计联席会议等审计决策议事机构,实现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以落实审计整改为目标,建立审计处和纪委办公室的督促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和整改到位。

5、学生在参与式管理中成长成才。学校积极响应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方式,让学生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中,为学校发展事业建言献策,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一是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二是持续开展“校长—学生面对面”座谈会活动。近十年来,“校长下午茶”、“书记沙龙”等座谈会让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实现“下情上达、上情下传”,成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最直接和有效的渠道。三是实施“学生校长助理”计划。为让学生在大学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担起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实施“学生校长助理”计划。首届学生校长助理团自201811月任职以来,努力当好主人翁,积极参与到解决学校、学生各方面问题中去。通过开展调研、交流汇报、参会献策成为学校事业发展及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言者;通过列席会议,加强学校政策宣传,成为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实践者;通过收集意见、反馈问题成为校领导与学生沟通的联络者,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特色显着的一流理工科大学架起民主之桥,贡献青春力量。

校领导与学生校长助理开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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